2017年度京潮助学项目立项说明
2017年度助学项目立项说明
一、项目名称:北京市京潮公益基金会助学项目
二、子项目名称
1、京潮奖助学金项目
2、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洪才村助学项目
3、京潮希望之星1+1助学项目
三、捐方名称: 广东阳柳(集团)实业有限公司、北京潮商会
四、受益方: 在京潮籍大学生、北京地区贫困中小学生、洪才村贫困学生
五、善款到帐时间
1、京潮奖助学金项目:预计次年1月(如遇春节等特殊情况会有顺延情况)
2、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洪才村助学项目:预计7月份
3、京潮希望之星1+1项目:预计9月份
一、捐赠情况:
2017年12月,我会与北京潮商会签署《捐赠协议》,通过银行转入接受爱心善款70万元,现金1.5万元;
计划用于开展以下3项公益内容:
1、京潮奖助学金项目
2、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洪才村助学项目
3、京潮希望之星1+1项目
二、执行方的确定:
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京潮希望之星1+1助学项目具体执行机构。并于2016年12月签署《希望之星1+1项目爱心帮扶合作意向书》
三、预算把控、实施计划
序号 | 内容计划 | 单位 | 数量 | 单价预算 | 小计 | 预计执行时间 | 拨款计划 (元) | 执行经费 (元) |
1 | 助奖学金 | 年 | 50 | 23 | 23 | 年底 | 40万元 | 40万元 |
2 | 梅州市蕉岭县助学项目 | 年 | 188 | 10 | 10 | 7月份 | ||
3 | 京潮希望之星1+1助学项目 | 年 | 100 | 10 | 10 | 9月份 | ||
总计 | 40 | - | - | - |
目前,梅州市助学项目、京潮希望之星1+1项目已完成;京潮奖助学金助学项目已经启动实施准备工作,计划于17年12月完成全部实施工作。
四、拨款计划:
70万元执行费用一次性拨付至京潮基金会对公账户:
拨款要求:提交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》、项目方案等相关材料。
六、资金发放:3个项目助学救助方案经京潮公益基金会审核同意后,一年发放一次资助款项。帮扶资金建议由基金会直接拨付到受助者(或机构)账户。
七、资金监管
京潮奖助学金项目:评估方法、评估结果放到京潮网站,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。
京潮希望之星1+1项目:实施方案、资金流向(银行凭证)、项目反馈(学生信件)等放到网站,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。
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洪才村助学项目:由洪才村村委负责发放到户,发放情况在村委公示栏张榜公布,梅州市纪委扶贫工作组进行监督。
六、项目反馈:
1、捐方意见:京潮助学项目审核后尽快实施,尽早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度过难关
2、受益方反馈文件:以感谢信或其他图文方式
北京市京潮公益基金会
2017年12月